5.继续大力整治军警车交通秩序,切实加强军车、警车和特种车辆的管理。
(九)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和文明意识。
1.按照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12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使畅通工程的宣传工作深入社区、街道、单位和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成为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新闻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畅通工程的浓厚氛围。
3.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加强驾协组织和驾驶员交通安全学校的管理,组织好广大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任务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特别是主城九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2002年全市实施畅通工程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实施畅通工程的计划和方案,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2002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鸿举任组长,副市长黄奇帆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市政委、重庆警备区司令部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实施畅通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华刚兼任。协调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对畅通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附件:
1.2002年畅通工程各职能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
2.2002年畅通工程各职能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表(略)
市公安局
市建委
市交委
市市政委
二00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