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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
重庆市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2]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市政委《关于重庆市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重庆市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



  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列为2002年为民办实事“八大民心工程”之一。为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为AAPP会议等几件大事服务,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和公安部、建设部实施畅通工程的统一部署,结合《重庆市“半小时主城”交通规划》和《重庆市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按照“早准备、早安排、早实施、早见成效”的工作思路,制定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以下简称畅通工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按照《重庆市“半小时主城”交通规划》和市里整治中巴车的有关要求,将我市实施畅通工程的区域与之相统一,即我市2002年实施畅通工程的区域为:在2001年主城区六大转盘范围内重点实施的基础上,向外延伸至主城区环线高速公路范围内的区域和北碚区、巴南区的城区。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自行确定实施范围。
  二、工作目标
  在2001年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确保实施畅通工程在2002年上一个新台阶。2002年,重点加强主城区六大转盘以外(已城市化)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确保主城区实施畅通工程所有区域范围内(包括扩大区域)的主要干道,全部达到A类城市优秀管理(二等)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打通断头路,改造节点,逐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按照《重庆市“半小时主城”交通规划》的年度建设计划,要集中财力、物力搞好主城区畅通工程,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按期到位,确保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1.改造节点3个。年内完成石桥铺单循环立交和杨家坪综合路网改造,开工新建四公里互通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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