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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搞好硬件配备工作。
  各地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大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努力为学校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软件和接收我国卫星传送的教育节目的设备等。硬件的配备要坚持先进性、安全性、实用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和灵活性,统一规范,集约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要采取措施支持城乡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学校和企业可以合作,通过融资的办法配备必要的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学生开设选修课程,并通过适当收费逐步偿还所融资金或设备。
  在计算机配备的规模上,城市小学原则上按1个班授课所需要的计算机数量(一人一机)建设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原则上按1个班授课所需的计算机数量(二人一机)建设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城市8个平行班以下的初中和农村初中,原则上每校配备1个班级授课所需数量(一人一机)的专用计算机教室,城市8个平行班以上的初中,原则上配备2个各自能够容纳1个班级授课所需数量(一人一机)的专用计算机教室。省级重点高中,原则上要配备2个以上的专用计算机教室(每个教室56台机器以上);县镇高中原则上配备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56台机器以上);农村高中可配备1个专用计算机教室(一人一机)。
  对城市和县镇中小学淘汰的硬件设备,由县(区)统筹转给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使用。
  (二)加强教学的软件建设。
  在软件基地建设上,为保证软件开发的高质量,实现软件开发管理的有序发展,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大庆石油学院、省广播电视大学、省电教馆和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为基础,建立省级中小学教育软件开发基地。
  在软件开发重点上,要开发、优选优秀的教学软件和课件,建立多媒体教学资源库,中小学校要逐步建设多媒体资料阅览室、多媒体备课系统。
  (三)建设教育信息化队伍。
  在计算机专业教师培养上,2001年和2002年每年在师范专科学校招收1000名计算机专业学生;2001年开始,每年在有条件的中等师范学校开设计算机专业班,招收专科层次学生,招生数占新生数的25%左右;2003年至2005年每年在师范专科学校和承担小教专科班培养任务的学校各招收500名计算机专业学生。
  在教师培训上,按照《黑龙江省2001-2003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方案》,到2003年年底前,使全省50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信息技术培训达到初级水平,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达到高级水平。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各乡镇以上中小学至少有一名以上计算机专业人员,负责本地区或学校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建设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每一所中小学要逐步培养2名以上经过高级培训的信息技术教育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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