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1]81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制定的《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12月31日
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总体部署和《黑龙江省“十五”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信息化建设的总目标,把教育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优先项目,把教育领域信息化工程纳入省信息化重点推进工程,加快建设步伐,为基础教育发展构建现代化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办学形式、教学模式、学习方式等方面的变革,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依托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我省发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基本原则是: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以地、市、县(区)为实施单位,由各行署、市、县(区)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并指派专人负责。从区域布局、设施功能、硬件配备上,分步实施,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二)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根据我省城乡及小学、初中、高中的不同情况,各级政府制定本地区的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方针,分步推进,不搞“一刀切”,同时要注意以点带面,先行试点。
(三)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视财力情况,加大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并适当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信息技术教育经费,以促进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四)建用结合,师训同步。硬件和软件的配备及使用要相结合,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要同步进行。
(五)协调发展,保证质量。发展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要注意协调发展,不要盲目攀比;在发展的数量和质量上要更加注重质量;在发展的速度和效益上要更加注意效益。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