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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展计划局关于汕头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的通知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的理论研究与适宜技术推广。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育龄妇女破伤风类毒素接种等适宜技术,尤其要大力推广食用合格碘盐。研究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将乙肝、风疹、腮腺炎等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预防性注射达到安全注射标准。
  ——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监测,提高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水平。
  ——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在托幼园所和学校分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农村及贫困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大豆行动计划”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学生营养餐,预防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结合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基本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
  ——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视儿童视力、口腔和听力保健,重点在幼儿园、中小学开展牙病防治和控制屈光不正的工作。贯彻执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每半年对幼儿、中小学生进行一次视力、口腔和听力检查。
  ——重视儿童体育。有条件的社区、镇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学校推行儿童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抓好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培训,省、市一级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市、区县(市)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加强对儿童心理行为的监测,对行为异常儿童及时采取干预和康复措施。
  二、儿童与教育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目标与指标
  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市城市社区办好0-3岁教养机构,开办活动中心;农村镇逐步办起0-3岁教养机构。
  ——学前三年入园(班)率2005年达80%,2010年达90%以上,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镇以上取消学前班。
  2、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到2005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初中毛入学率2005年达99%,2010年达100%;辍学率2005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1.5%以下。
  ——残疾儿童入学率2005年达90%,2010年达到95%以上。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2005年达85%以上,2010年达90%;高中毛入学率2005年达80%左右,2010年达90%左右,争取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推行科学的考试评价制度。
  ——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
  ——家长学校达标率2005年达85%以上,2010年达90%。
  ——不断提高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2005年达85%以上,2010年达90%以上。
  策略与措施
  ——各级政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发展。
  ——切实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步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
  ——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
  ——拓展教育投资渠道。继续探索“国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民办”和“政企联办”等办学模式,不断完善多种形式并存的教育投入机制,把好办学资格准入关。
  ——加快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
  ——优化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差距。合理规划建设中小学校,按期按质完成改造薄弱学校任务,重点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根据实际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合并或撤消过于分散、规模较小的学校,消除“大班制”。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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