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到2010年,我市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省的先进水平;儿童教育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争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完善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儿童权益;全面优化儿童成长的环境,使处于困境的儿童受到特殊保护。
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目标与指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到2005年、2010年,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不低于70%、80%,农村分别不低于40%、50%。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2005年、2010年分别控制在100/万、95/万以下。
2、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控制在35/10万以下,2010年控制在25/10万以下。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2005年达93%,2010年达95%。
——到2005年、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75%、80%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 90%、95%以上。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5年分别降至16‰、20‰以下,2010年分别降至15‰、18‰以下。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2005年以区县(市)为单位降至1‰以下。
——儿童保健管理率2005年达90%以上,2010年达95%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接受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
——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2005年以镇为单位达90%以上,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到201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05年控制在4%,2010年控制在3%。婴儿母乳喂养率2005年达到85%。
——合格碘盐食用率2005年达95%,2010年达98%以上。
——中小学生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2005年达90%以上。
——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2010达0.5平方米。
4、加强儿童健康教育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策略与措施
——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逐年增加对妇幼卫生、计划免疫基本服务经费的投入。切实落实和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方法,到2010年,妇幼卫生经费在卫生经费中所占比例达到8%-10%。
——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制度,强化妇幼保健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法堕胎等损害妇女儿童健康的违法行为。健全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监督体系,促进医疗保健机构提高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
——实施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农村基层卫生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及时、就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使优生、优育、优教的科普知识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深入到家庭。
——流动人口聚居的地区,社区政府派出机构要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儿童的登记制度,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指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提供卫生保健、计划免疫系列服务。
——以地中海贫血干预为突破口,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设立产前诊断中心、遗传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重点抓好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和遗传咨询工作,努力降低地中海贫血在出生缺陷中的比例。
——全面开展妇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在全市特别是农村继续实施“母亲安全”工程,重点加强急救和产科建设,以区县(市)为单位设立高危妊娠监护抢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监护抢救中心,强化高危孕产妇筛查和分级管理,建立有效的转诊系统,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减少和消除因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不良因素导致的儿童智力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