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主城区五管齐下净空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2.增加主城区主要交通干道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流动性路检,需购置红外线遥感自动检测仪2套。每套约250万元,共计500万元。
  以上总计需市补助658.2万元。
  三、关于主城区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主城区裸露地面造成的扬尘污染,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主城区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主城区内裸露地面应绿化、硬化的区域为城市环线高速公路以内的城镇建成区裸露地面和未硬化的公路(含环线高速公路边坡),主要涉及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北部新区。
  (二)有关情况
  实施范围内现有裸露树池50940个,宜绿未绿地面及土坡474309平方米,裸露人行道367220平方米,未硬化道路1621000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后的裸露地面978251.76平方米。此外,建筑工地有不少裸露地面。
  (三)目标任务
  拆除违章建筑后的裸露地面的绿化、硬化任务,必须在2002年内全部完成;裸露地面和土坡、树池的绿化、硬化任务,2002年内完成2/3,2003年完成1/3;裸露行道、道路2002年和2003年各完成50%,力争提前完成。范围内主干道及其两侧的树池、地面及土坡、行道、道路必须在2002年内全部完成绿化、硬化。
  2002年,完成绿化、硬化树池33111个、地面及土坡308300平方米、行道238693平方米、道路1053650平方米。绿化、硬化拆违后的裸露地面978251.76平方米。
  2003年,完成绿化、硬化树池17829个、地面及土坡166009平方米、行道128527平方米、道路567350平方米。所有裸露地面的绿化、硬化任务全面完成。
  (四)落实责任
  实施范围内的绿化、硬化,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工作任务。在行政辖区内,属区管理的,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属市级相关部门管理的,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属相关单位管理的,由相关单位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实施情况的协调、督促,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