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两社两化”,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供销合作社股金转退、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之后,必须集中精力创新发展,更好地实践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借鉴外地改革发展经验,结合全市供销合作社实际,大力发展“两社两化”,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立社之本、生存之基、发展之源,是供销合作社履行为“三农”服务职责的具体体现,是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两社两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以创新发展统揽全局,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大力开放办社,组织和团结一切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参与全市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建设,与时俱进,超常规运转,跨越式发展,尽快把全市供销合作社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助农增收、富民兴社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发展“两社两化”,彻底转换区县(自治县、市)联合社的职能,尤其是要将基层社建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把社有企业真正办成以连锁经营为主体的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力争3-5年,兴办“两社”1万个,培育龙头企业(含市场)200个,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300万亩,发展10大连锁经营集团。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原则。发展“两社两化”,要围绕“三农”需要,积极引导分散的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发展“两社两化”,要根据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农民从事生产经营,大力发展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或经营项目,培育特色经济。
3.坚持合作制原则。组织发动农民参与“两社两化”建设,必须按照自愿、平等、民主、互利的原则,采用经济手段,不能用行政手段,不能搞成“官办”组织,使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组建民有、民管、民享的合作经济组织,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
4.坚持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原则。正确处理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连锁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和经济共同体。
5.坚持开放办社原则。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履行合作经济组织者、引导者、服务者的职责,广泛吸纳各类经济组织入社,同各类经济组织开展联合协作,组建为农服务的“联合舰队”,扩大供销社服务功能,增强供销社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