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政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把政风建设摆上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找准突出问题,研究有效 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
  加强政风建设,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各级政府的全部 工作中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决定、意见及有关部署,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各级政府都要着眼于新的形势 和任务,提高对政风建设的认识,围绕跨越式发展这一主题,重点解决创新不足、突破不够、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落实不力以及职能转变不 到位等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思想教育,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建 立健全监督机制,推动政府作风有一个根本性转变。
  一、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首先必须保 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积 极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经常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人大、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自觉接 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要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政府的行政首长公开电话,与社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也都要设立公开电话,使重要的、紧急的问题和群众急迫需要解决的具体困难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要认真执行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制度。省、市(州)人民政府每月应至少有一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乡(镇)政府每月应不少于两次接待群众来访日。对突发的群体访,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 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加 以落实,并长期坚持下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