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我市第一批地下文物保护区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我市第一批地下文物保护区的通知
(济政字[20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济南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现将我市第一批地下文物保护区及范围公布如下:
  一、无影山区:东至西工商河及其向北延伸线,南至堤口路,西至济齐路、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
  二、刘家庄区:东至西护城河、生产路,南至共青团路、普利街、顺河街、馆驿街,西至小纬北路、铁道北街,北至铁路。
  三、魏家庄区:东至顺河街,南至经四路、麟祥街、经三路,西至纬二路,北至经二路。
  四、古城区:环城公园以内区域。
  五、二环东路区:东至转山西路及其向北延伸线,南至母牛山、洪山、荆山、燕子山山脚连线,西至千佛山东路、历山路,北至解放路、工业南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