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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城市环境形象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点干道、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维修、路沿石、井盖、路牌更换等相关整治内容、标准及实施以市政工程管理局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清理占道、拆除不规范广告、乱摆乱放、建筑立面美化、亮化等相关整治内容、标准及实施以市容环卫局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行道树、绿化带、绿地、花坛和三小绿地等相关整治内容、标准及实施以市园林局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拆除违章、临时建筑等相关整治内容、标准及实施以市规划局、拆迁办公室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各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城市环境形象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要将此项工作做为今后我市城市环境形象管理的主要内容来抓。
  六、加强城市环境形象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环境形象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乌鲁木齐市城市环境形象综合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形象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城建管理处。市建委综合处、市政公用处分别按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环境形象整治工程的立项审查、资金计划、工程验收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连山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新华       市委常委
    郭依坤       副市长
    乌买尔·买买提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瑞玉       市建委主任
成 员:于纪豹       市计委主任
    辛建军       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戈德荣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
    蔡启明       市规划局局长
    刘励恒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吕光新       市房地产局局长
    战金魁       市环保局局长
    王占武       市财政局局长
    艾比布拉·玉素甫  市工商局局长
    张 龙       市政府法制局局长
    贺海洋       市园林局副局长
    高培福       市房屋拆迁办公室主任
    乔 泉       天山区区委常委
    赵世英       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唐润祥       新市区副区长
    何新国       水磨沟区副区长
    周风日       头屯河区副区长
    黄崇河       东山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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