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教育发展工程
农村教育发展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巩固提高农村“两基”水平,大力推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继续促进农村地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培训实用人才,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建设一批寄宿制小学,扩大农村初中办学容量,加强薄弱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试行农村初中教育“绿色证书”制度,推进农村初中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继续加强农村扫盲工作,巩固扫盲成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教育;完善县、乡、村三级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络,每个县办好1所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乡镇文技校联合办学,扩大自学考试乡镇服务站,充分利用农函大、农广校等基地对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积极举办农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教育重点建设工程
教育重点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集中力量建设起一批示范学校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动全省教育事业上水平、上质量、上效益。启动、实施“211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厦门大学、福州大学“211工程”二期建设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加大建设强度,改善硬件条件,改革运行机制,使其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开发的基地;启动、实施省级重点学科二期建设计划,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重点和关键领域,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高新技术学科,使之成为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设立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基金,建设若干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水平、有能力接受访问学者进行合作研究的开放实验室;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改造工程。通过建设一批达标示范学校,带动全省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建设100所省优质幼儿园、100所省级示范小学、100所省级达标初中,其中50所达到省级示范初中标准;在办好现有169所省级达标普通高中的基础上,再建设50所省级达标普通高中;全省力争30所左右普通高中进入国家级示范高中行列;办好15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新建15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0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50所多功能、示范性乡镇文技校;建设20所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创建15-20个教育强县(市)。
(六)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在建设起一支在数量上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的同时,改善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到2005年,全省教师总数达43万人,需要补充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6万人;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均达到40%左右;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20%左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比例分别达80%、60%以上,高中阶段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专业硕士学位的比例达1%以上;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分别达50%、20%左右,并努力提高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大力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师资和小学、初中紧缺学科师资的培养补充,鼓励综合性大学和非师院校参与教师的培养;加强高校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扎实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加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实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养“百千万工程”和高等学校“闽江学者二期计划”、“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I力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30%左右获得“双证”。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及选任制度,积极试行校长职级制和任期制。改善和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制度,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教师合理流动的机制。改革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调动和激励教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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