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宏观管理和调控;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教育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今后五至十年,要举全省之力,确保教育“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成人教育和其他形式的教育,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法规化、终身化,努力构建具有海峡西岸繁荣带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
(一)发展目标
第一步,至2005年,教育事业发展要迈上一个新台阶。主要目标是:
幼儿入园率82%
小学入学率99%
初中入学率92%
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6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5%
第二步,至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主要目标是:
幼儿入园率90%
小学入学率99%
初中入学率95%
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较大发展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
(二)主要任务
1.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在城市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逐步提高城市婴儿入托率。
2.巩固扩大教育“两基”成果。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小学生升学率保持在97%以上;17周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完成率达85%以上,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97%;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5年以上。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以年均8%的速度递增,高中阶段在校生达120万人以上;城镇初中毕业生基本能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50%左右。
4.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49万人,其中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达28.5万人,研究生教育规模达2万人以上;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专科教育注册视听生注册学生3.7万人,开放教育本科在校生7万人左右;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在校生0.3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当量折算成在校生7.5万人。本科在校生占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60%以上;工科教育规模达30%以上。
5.提升知识创新与技术应用开发水平。缩短我省高等学校与国内先进省市高校在教学科研水平上的差距,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一些重点学科的教学科研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提高高等学校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加快学科带头人、科研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采取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的国内外人才来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十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八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