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经贸委:搜集装备制造业各个门类的国际著名品牌、先进技术和知名公司的有关资料,分期分批报制博会筹备办公室;编写辽宁、沈阳装备制造业发展历史及现状的分析报告;负责沈阳市装备制造企业参展的组织工作。
6.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设立制博会参展评审组并在制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通过沈阳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搜集国外装备制造业先进技术、设备资料(包括国家、公司、产品名称等),分期分批报制博会筹备办公室;负责筹备并组织好先进装备制造业论坛,负责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馆的展馆规划及招商招展工作,组织“五里河”杯机器人足球赛活动。
7.市贸促会:配合省贸促会做好展览业务的综合协调,重点协调沈阳海关。沈阳市进出日商品检验检疫局,落实国外展品的运输、检验检疫、报关、清关、保税、仓储等工作;开展招商招展工作。
8.市外办:与省外办协调招商招展出国团组发放制博会邀请函,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沈阳与世界各地友好城市关系渠道,开展招商招展工作;邀请、接待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制博会期间市领导会见外宾安排。
9.市台办:负责对台招商招展工作。
10.沈阳海关:负责国外展品的监管工作;负责与海关总署就有关事宜(减免关税、担保金等)进行沟通和协调。
11.市建委:负责沈阳国际会展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2.市财政局:参与制博会工作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协调、财务管理监督等工作。
13.市公安局:负责会期展场及主要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大活动车辆的调度与指挥工作;负责各活动场所属地安全保卫工作的协调。
14.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宾馆、饮食服务业的卫生防疫监控工作;负责制博会期间重大活动现场的救护工作。
15.市交通局:负责市内至展场交通车辆的组织和线路安排。
16.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各旅行社策划旅行线路,组织参展商和国内外宾客参观旅游;负责对市内各宾馆的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管理。
17.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制博会专场演出。
省直、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在每月2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制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报告。
五、招展工作方案
制博会的招展工作贯彻政府推动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动员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开展招展工作,以确保制博会办出规模、办出档次、办出水平。承担招商招展工作任务的有制博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国内外展览公司以及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的公司和个人。制博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热情欢迎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的朋友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承办展区或承包一定数量展位招展任务等方式,为办好制博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