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鲁木齐市委、乌鲁木齐市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为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加快向旅游名城的目标迈进,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商贸城,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快速、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之一。我市旅游资源丰富而独特,开发潜力巨大。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旅游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随着我国入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市旅游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全力营造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努力实现“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从建设现代化国际商贸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真正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中提升三产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重点支持,全力推进,促进我市旅游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努力实现我市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依托资源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大力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的大旅游发展战略,全面营造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旅游环境,进一步强化乌鲁木齐作为全疆旅游集散中心和我国向西开放的“窗口”作用,以高品位的旅游产品、高质量的旅游服务、高水平的旅游促销,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市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以旅游业的大发展推动全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总体目标。“十五”期间,形成规模联动的旅游产业体系,使旅游业成为我市第三产业中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到2010年,精心培育和建成一批体现旅游名城的标志性项目,完善旅游城市综合功能,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成为吸引内地、辐射中亚、连接欧洲的重要国际性区域游客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
(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