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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1.在市区内建立机动车辆清洗站审批
  十八、济南市规划局(2项)
  1.测绘任务登记(改为备案)
  2.测量标志使用许可证审批
  十九、济南市园林管理局(2项)
  1.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2.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市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备案
  二十、济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11项)
  1.城市客运出租经营个人开业许可
  2.燃气自供许可证审批
  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审批
  4.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审批(改为备案)
  5.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资质审查
  6.用水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审批
  7.供热单位扩大供热范围审批(改为备案)
  8.用热管网与供热管网连接审批(改为备案)
  9.燃气器具准销、准入证审批
  10.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
  11.供热单位资质审批
  二十一、济南市林业局(1项)
  1.植树造林责任单位(个人)造林任务的成果验收(下放县级)
  二十二、济南市水利局(5项)
  1.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审批(改为备案)
  2.投标许可证审批
  3.评标委员会组建审批
  4.招标人选定中标单位审批
  5.招标标底价审批
  二十三、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3项)
  1.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
  2.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的注册审核
  3.外地医药企业驻济办事处开办资格专业审核
  二十四、济南市广播电视局(1项)
  1.音像制品放映业务的审批
  二十五、济南市教育局(6项)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审批
  2.济南市一类幼儿园、标准幼儿园的评选
  3.公办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
  4.省级以上规范化学校的评选审核
  5.各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与国外建立校际关系的审核
  6.高中段学生留校察看、市属初中、小学学生记大过处分的备案
  二十六、济南市成人教育局(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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