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省外经贸厅牵头,加快建立外经贸信息数据库、涉外经济法律和技术标准信息库,并充分利用现有网站,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抓紧做好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专业咨询网站联网工作。
(四)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根据国务院新近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反补贴条例和
保障措施条例,就我省建立相应机制,指导和帮助省内企业有效运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规则提出具体意见,同时,引导企业做好应诉、起诉工作。
九、改善投资环境
(一)由省口岸与海防办牵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1]38号文精神,2月底前召开全省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工作会议,研究提出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
(二)由省公安厅、外事办牵头,分别就如何进一步简化出入境手续、完善出入境签证制度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由省科技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法制办牵头,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战略研究,就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扶持名优产品、强化专利人才的培训等提出具体措施。加速研究制定《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推进我省专利保护和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十、工业结构调整
(一)由省经贸委牵头,提出我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改制,加快体制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提出我省传统产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和尽快形成我省工业发展新优势的思路和举措。
(二)由省经贸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大企业配合,对照我国入世承诺,逐一弄清本行业相关的关税减让情况和对外开放时间进度,结合各行业的情况,于4月底前提出具体的影响分析和本年度的具体应对措施。
(三)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研究提出《信息技术协议》及有关承诺对我省信息产业的影响及对策。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对软件、集成电路产业的各项鼓励政策,重点抓好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和后道封装,积极引进芯片制造,加快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扎实推进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