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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行动计划纲要2002年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实施“走出去”战略
  (一)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于3月底前出台《福建省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利用国家鼓励企业到独联体、非洲、南美等地投资办厂的有利时机,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研究提出我省企业如何“走出去”的思路和办法。
  (三)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研究提出鼓励我省以非国有企业为重点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加快海外投资办厂速度的工作思路。在巩固和发展古巴小区的同时,力争新批境外加工贸易企业20家。扩大在匈牙利开展加工贸易的业务,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由省外经贸厅牵头,加大对劳务经营秩序的治理工作,促进对外劳务健康稳定发展,巩固发展劳务市场。
  七、加强闽港澳台经贸合作
  (一)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计委、台办,对两岸在世贸组织规则下经贸政策的新调整、新变化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扩大台商投资领域,拓展对台产业配套招商,促进现有台资企业增资扩股,引进台湾大中型企业的办法和措施,精心筛选出一批对台合作项目,加强对台招商。
  (二)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台办及有关部门、有关市,继续加大对闽台直接贸易、与金马直接通商、我省优势产品经金马地区(或加工后)中转出口台湾本岛、扩大劳动密集产品、工矿原料和鲜活农水产品的对台出口等的工作力度。上半年在金门举办福建商品展销会。继续与台中世界贸易中心密切接触,尽快促成在该中心举办福建商品展。
  (三)由省台办牵头,会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协调我省金融机构探讨与台湾银行在金马澎的分支机构开展直接通汇事务,争取达成共识。
  (四)由闽港、闽澳促进会办公室牵头,对入世后闽港澳经济合作的机遇和挑战深入研究,提出新形势下促进闽港澳经贸合作,扩大我省对外开放通道的若干意见。5月份召开闽港闽澳促进会年会。上半年举办“福建企业与香港资本市场”论坛,探讨吸引香港风险投资和投资基金投资福建创业企业、引导我省企业进入香港二板市场融资问题。下半年争取在香港举办“闽港澳台金融合作研讨会”,探讨入世后闽港澳台加强金融合作问题。
  八、建立外经贸支持服务体系
  (一)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和省外经贸厅,研究提出切实用好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项基金和我省企业出口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以增强我省外经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降低企业对外贸易与投资的风险。
  (二)商请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对国家有关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回顾检查,提出进一步落实支持政策的具体办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信贷品种创新,在提供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保函、信用证、海外代付等传统融资业务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保理、“福费廷”等国际通行的新型信贷方式支持外贸出口。为外经贸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投资管理、票据、项目融资代理、代客买卖外汇和信息咨询等“一揽子”服务,以及强化金融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并逐步健全金融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预警和监管机制等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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