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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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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优质棉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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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运行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总体规划的把关、修订和落实执行;组织编制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2)种子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育种家种子基地的建设并实施跟踪动态的年度管理和整体计划的实施。
  (3)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基地建设可研和规划全面审核建设项目,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年度动态评估,提出各实施项目的评估意见。
  (4)招标办根据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专家意见,组织年度设备招标方案,报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5)监理公司根据专家对实施方案的评估意见,结合方案建设内容,负责工程建设的跟踪和年度工程监理。
  (6)各地(州)、厅(局)、县(市)项目执行部门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化管理。项目法人必须与领导小组签订建设任务合同书。并根据基地建设可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执行中必须接受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理,保证工程按计划完成,对工程建设负全部责任。
  (7)管理系统将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强大的统计功能和信息贮存功能,网络便捷的信息传输功能为领导小组及下层部门提供项目申报审批、统计、规划核实、年度计划安排、项目实施调查、工程监理、资金管理、季年度项目执行总结、主体分类项目、信息查询和项目验收登记在内的全过程动态信息服务,有利于领导小组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和协调,保证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
  七、吸引多方资金建设优质棉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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