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全省预算草案,安排地方财政收入221.02亿元,加上划中央“两税”166.74亿元,共计387.76亿元。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补助收入,减上解中央支出和调出资金,共计350.90亿元,用当年可用财力安排财政支出350.90亿元,全省当年收支平衡。
2002年省级预算草案,安排地方财政收入33.85亿元,加上划中央“两税”96.66亿元,共计130.51亿元。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补助收入和市州上解收入,减上解中央和补助市州支出,共计89.21亿元,用当年可用财力安排财政支出89.21亿元,省级当年收支平衡。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安排体现了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优先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为完成预算所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是积极稳妥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省级预算草案,通过省财政厅厅长章锐夫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南省200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0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实现2002年的预算任务,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完成。严格依法治税,禁止擅自批准减税、免税、缓税,或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行为,把该收的税依法及时足额地征收上来,不得收“过头税”;努力改善税收征管办法,大力推进“金税工程”,减少税收流失;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行为,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
(二)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加大对会议费、接待费和车辆费的管理改革力度。预算安排要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机关正常运转;同时,努力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三)推进财税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按照早编预算、细化预算、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的要求,扩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搞好所得税分享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
(四)加大监督力度,严格依法理财。强化预算法制观念,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
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做到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力度,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