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通过关于湖南省2001年全省及
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0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决议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省财政厅厅长章锐夫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南省200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0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湖南省200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
情况与200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2年2月1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德振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月28日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章锐夫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南省200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0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1年预算执行数,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共完成361.65亿元,为预算的104.50%,完成财政支出425.41亿元,为预算的110.47%。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共完成124.04亿元,为预算的102.92%,完成财政支出134.16亿元,为预算的100.73%。预计省本级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市州可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001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要求,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加强预算管理,基本保证了重点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向本次代表大会报送了12个部门预算草案,预算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200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收入增长后劲乏力,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收入征管上的“跑、冒、滴、漏”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县乡赤字和债务包袱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