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批转市商业局关于做好纯棉布计划分配、调拨、供应工作的报告》(洪政发(1983)32号)
24、《批转市商业局“关于疏理流通渠道活跃市场经济的报告”的通知》(洪政字(1984)20号)
25、《批转市体改委、商业局、财政局关于我市零售商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洪政字(1984)63号)
26、《批转市体改委、市商业局关于进一步搞好我市商业体制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洪政发(1985)60号)
27、《关于改进猪肉征税方法和减轻税负的通知》(洪政厅字(1985)132号)
28、《转发市经贸局关于由南昌市对外经济技术进口公司统一办理全市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的请示报告的通知》(洪政厅(1986)46号)
29、《关于在粮食企业继续实行劳务补贴的批复》(洪政厅字(1986)37号)
30、《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洪政发(1987)14号)
31、《批转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县、区各集贸市场实行“市场目标管理制”试点的报告的通知》(洪政发(1987)18号)
32、《关于批转南昌市农业银行关于举办农户生产基金存款的报告的通知》(洪政字(1987)164号)
33、《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南昌市分行关于企业集资必须办理报批、备案手续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洪政厅(1987)32号)
34、《关于转发市经委关于明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管理职能的意见的通知》(洪政厅(1987)50号)
35、《关于加强猪肉市场管理的通知》(洪政厅字(1987)130号)
36、《关于下放粮食财务管理体制的通知》(洪政发(1988)67号)
37、《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治理整顿方针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开放和生产经营的通知》(洪政发(1988)97号)
38、《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商业局关于加强煤制品市场管理的请示的通知》(洪政发(1988)104号)
39、《关于实行粮食购、销、调、存三年包干的通知》(洪政字(1988)28号)
40、《关于下达粮食销售调拨三年包干计划及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政字(1988)130号)
41、《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东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猪肉市场分段管理办法”的通知》(洪政厅(1988)40号)
42、《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人事局关于我市进行劳动计划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政厅(1988)57号)
43、《关于建立征收宇航牌彩电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洪政厅字(1988)133号)
44、《南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七个单位关于整顿我市酒类市场的通知》(洪政发(198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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