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五统一、一服务”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建立统一的评估考核机制和经费结算机制,实现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并与全省接轨。
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多层次、系统化、全方位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全市形成以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为龙头,区、县(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为中心,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室)为纽带,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教育,加大对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的青春及性健康教育,全面提高人口素质。计划生育和卫生、妇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实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以降低出生缺陷为重点的优生优育工程、生殖保健工程。以新技术的应用为切入点,积极发展生殖健康事业,努力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需要。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要按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9号令)、《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投入。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改革,探索科学的经费投入办法,逐步提高计划生育投入水平。从2002年开始,市和区、县(市)财政每年按人均递增1元以上标准投入,以切实保证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孕环检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培训、奖励等必要经费,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切实保障基层计划生育事业必要经费。
进一步加快计划生育工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计生协会专职人员队伍,教育他们争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四)建立和完善考评监督机制
坚持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考评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要求,把基层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实行对党政领导、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分类考评,以党政重视、工作水平、群众满意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具体要求根据每年工作重点、难点确定,奖励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