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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农业标准化“十五”计划》的通知

  (五)加快筹建、完善农业监测体系
  设立汕头市农业质量监测分中心,并分设若干监测点,逐步形成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业生产灾害性因素和农业环境、主要农副产品流通秩序和安全质量的检测和监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培训,转变观念。当前,我市农业劳动力素质不高,对农业标准化认识落后,存在“开天辟地几千年,没有标准也种田”的思想。为此,必须抓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生产对象选择相应的农业标准,组织对农民进行培训,开展农业标准的“扫盲”行动。通过办学习班、讲座,或利用协会、广播、电视、报刊、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基层和农民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增强农民的标准化意识,提高农民掌握和使用技术标准的能力。
  (二)加强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快制订、修订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种标准和农艺技术规范;根据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加速完善粮、油、果、蔬以及畜禽水产等优质农产品品种标准。当前,主要是制订、修订良种繁育、果蔬种植、禽畜规范化饲养、海淡水养殖等技术规范;紧紧围绕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基本生产资料,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制定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最高残留量标准。
  (三)切实做好国际标准信息的收集工作,加快农标的采标步伐。各级政府要更加深入地认识到农业标准化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手段,要重视做好国际标准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收集、引进、吸收、消化国际先进的农业技术标准,将国际上先进实用的标准纳入我市标准,提高标准内容的科技含量和先进性。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四)认真组织农业标准的实施。1、按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并通过示范加以推广。坚持“选准一个产品、制定一套系列标准、建立一个示范区、争创一个名牌产品、发展一个优势农业企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工作思路。示范工作要逐步做到市有示范区、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有典型引路的良好示范网络。2、积极监督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各级政府要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作为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土地的创值率,解决我市人多地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要严格控制农产品生产地周边地区的污染排放,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农药、化肥。建立一套适合地方土壤条件,行之有效的种养操作规范,为无公害农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创造条件。
  (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监测体系。在健全汕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同时,由农业职能部门组建与省有关部门相对应的汕头市农业质量检测分中心,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及各类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测。加强对粮油、果蔬、禽畜、水产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监测,确保人体健康。2005年以前,力争在我市各县(市)有条件的地方(单位),在市农业质量监测分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建立农产品的快速检测点,使监测机构的建设贴近农村、贴近农业、贴近生产单位和用户,更好地为农村的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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