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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2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通知

  二、承办:广州市外经贸局、广州市外事办公室、广州市经委、 广州市商业局、广州市贸促会。
  三、展出时间:2002年 6月3—6日(共四天)。
  四、展出形式及规模。
  (一)展出形式。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将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的科波斯展览中心举办。展览会以实物展出为主,挑选能体现我市科技水平、工业水平以及适销于俄罗斯市场的出口产品展示,展览按行业、展品类别分区块展出。拟在展馆中分别设立机电产品、家电、服装与鞋帽、轻工产品与日用百货、医药与保健、建材、食品等展区;在展馆中设立综合成就展区,分别以模型、实物、图片、音像、文字及电脑演示等形式综合展示广州市的整体形象、经济实力,宣传广州市的形象、企业和产品,增进展出的效果,促进友城、对外贸易与技术合作等活动的开展。
  (二)展出规模。设200平方米的综合成就展区及60个标准摊位。
  五、经贸活动。
  (一)通过叶卡捷琳堡市政府,展览公司及俄罗斯的商会、协会等,广泛邀请客商到会参观、洽谈。
  (二)收集我市企业拟到俄投资或希望引进俄方合作的项目,在展会期间进行考察、洽谈,寻找合作伙伴。有关的项目资料(中、英文),请于3月20日前交筹备组。
  (三)通过各类媒体广泛邀请客商。
  (四)各参展单位邀请在俄客商到会洽谈,并准备公司的资料、产品目录、名片等。
  六、友城活动。
  主要由市外事办负责,借我市在叶卡捷琳堡市举办展览会之机,开展两市间的友城活动。
  (一)叶卡捷琳堡市政府领导人到会参加开幕式和有关活动。
  (二)叶卡捷琳堡市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的经贸展览会及有关活动。
  (三)进行文化交流。
  七、对外宣传。
  主要由市委外宣办负责。
  (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当地的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组织的展览、友城及经贸等活动,并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上发布有关的信息。
  (二)以图片展出为主,结合音像、文字、实物等形式综合展示广州市的整体形象,包括市容环境、市政建设、工农业生产、旅游景点等,并在展览会期间发放介绍广州市的小册子和画册等,扩大我市的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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