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关于山西省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2年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牛仁亮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要充分运用WTO规则,加强宏观调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战略性转变。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扩大内需,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大力发展潜力产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实施特色农业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城镇化步伐。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千方百计增加出口。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努力创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努力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