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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本地网固定电话拨打移动电话计费方式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统一
全省本地网固定电话拨打移动电话计费方式的批复
(赣计收费字[2002]99号 2002年2月8日)


江西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统一本地网内固定电话拨打移动电话计费方式的请示》(江西电信市经(20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本地中心营业区的固定电话拨打本地网内的所有移动电话均按固定电话区内资费标准计费,即每通话前3分钟按0.20元收取,以后每分钟按0.10元收取。
  二、同意你公司本地网内非中心营业区的所有固定电话拨打本地网内所有移动电话均按固定电话区间资费标准收费,即每分钟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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