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展对农民、居民及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通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重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出台《浙江省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二、深化依法治理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一)推进地方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依法治理工作体制,认真实施依法治市、县(市、区)的规划,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两个重点,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开展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夯实依法治省的基础。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深化以“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公开、村务公开)为核心内容的依法治村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当家作主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继续开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城市的社会稳定。同时,要重视发挥司法所、综治办等基层政法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行业依法管理的水平。认真完善和实施行业依法治理方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追究制等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行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今年重点开展对
统计法、
会计法、
土地管理法等专业法的社会宣传。
三、切实加强领导,把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机构改革后,各地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人大、政协要大力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普法主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确保普法经费专款专用。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和普法联络员、宣讲员、信息员等骨干的业务培训,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成员。密切配合宣传、文化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制新闻、法制影视和法制文艺的重要作用。加强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今年拟建立“浙江普法网”,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