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浙江省200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委办[2002]13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200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2月27日
浙江省200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今年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结合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在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加强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今明两年组织各级干部重点学习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各级普法主管机构要加强与人事部门的合作,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进行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保证公务员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省普法主管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浙江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办好省直机关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全省副厅级以上干部进行WTO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学法质量。
(二)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学习普及率达到90%以上。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中小学校领导和政治教师的法律知识统一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第三季度举办个省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制定出台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脱产培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组织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WTO法律知识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各级普法办、经贸委、工商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时间不少于3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