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项目普遍超规模,而且未及时办理调整概算手续,致使大部分收费项目没有办理竣工决算。大部分公路收费项目由于地方政府盲目扩大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又没有及时办理调整概算审批手续,造成建设项目无法进行竣工决算,因而无法确定还贷基数和收费期限。在全省242个非经营性收费站中,就有185个站负责还贷的项目超规模投资建设,有的超出数倍。如东莞长安收费站,省计委批准工程预算8828万元,实际投资65340.15万元,超规模640.15%。一些收费项目已经收费多年,后又将几经扩大规模建设所增加的投资纳入已建成的收费站“收费还贷”,造成还贷基数不断扩大,收费还贷负担沉重。
(三)不按程序申报收费,擅自批准经营或转让收费权。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收费公路不管是直接融资还是收费权转让,都必须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但一些地方不按此规定办事,擅自批准中外合资、合作收费公路项目或转让收费公路经营权。全省176个经营性收费站中,就有68个是市、县自行批准的;其中广州市32个经营性收费站,有24个是自行批准的;肇庆市19个经营性收费站,有13个是自行批准的;更有甚者,三水市自行批准三水大桥收费站转为经营性,且经营期限55年。因此,致使我省部分收费效益好、即将收回投资的非经营性收费站,因各地擅自转为经营性收费站从而延长了收费期。
(四)高速公路没有实行联网收费,影响了通行效率。我省高速公路投资主体较为复杂,多数都涉及外资,目前还没有实行联网收费。一路一公司、一段路两个主线收费站的现象很普遍,造成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较多,影响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如广州至汕头,经北环、广深、机荷、深汕西、深汕东几条高速公路,400多公里就有10个主线收费站。
(五)部分收费站效益太差,“还清本息即撤销收费站(点)”的规定难以落实。效益较差的收费公路大多位于山区,大部分是“八五”、“九五”期间设立的。由于车流量少,50%以上的站收费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如河源市紫金县,共设有6个收费站,收费公路建设投资共30768万元,而2000年收费最多的站只收123万元,最少的只有16万元,6个收费站2000年的收费总额为346万元,远远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债务越背越重。
(六)收费公路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目前,全省收费公路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在:全省未有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造成收费项目统计核算不规范;非经营性收费站未实行统一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管理费支出严重超支;收费票据不统一等。
二、我省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