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全区范围内的整顿和规范,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区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
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树立国家版图意识的重要性,开展普及地图编制出版法律法规知识和地图知识的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把版图意识教育作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教学地图和教育辅导地图要采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不得随意编制、使用地图。各级法制、司法部门要特地图编制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内容,加强宣传。
(二)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
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全区各地从事地图编制出版、生产经营单位和地图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编制出版、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重点检查新华书店、图书批发市场、学校及公共场所悬挂、展示的地图。对不具备地图编制出版资格,擅自编制出版地图的单位必须严肃查处;对在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盗版、买卖书号、一号多用的地图产品,要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经营者以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理;对盗用出版单位名义和书号,生产假冒伪劣地图产品的,要查封其生产场所,并追究委托制作人的责任;对市场上销售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以及未按规定送审的地图产品,要当场没收并依法给予处罚;对虽经审核批准,但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也要严肃处理;对非法经营地图产品的交易市场,要坚决取缔。
(三)严肃查处存在政治性错误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
要把查处存在政治性错误的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作为重大问题来抓,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国家版图不完整、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查处各种媒体上错绘、漏绘国家版图的地图产品以及销售国家密级地图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报刊、广告、标牌、票证、玩具、纪念品、工艺品、橱窗、展览等涉及地图图形的以及互联网上登载的地图图形,对存在政治性错误的地图产品,凡在公共场所展示、使用和在网上登载的,要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收缴其产品。对有损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要连同母版一起销毁。
(四)加强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