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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荔浦县长滩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荔浦县长滩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桂价格字[2002]80号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荔浦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长滩电站小水电出厂价格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适当调整长滩电站上网电价,经测算并考虑供电企业及广大用户的承受能力,核定长滩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2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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