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拓宽闽台经贸合作。围绕构筑对台通商贸易、台资企业营运、对台农业合作、两岸旅游与休闲等四大基地,充分利用海峡两岸先后加入世贸组织和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马直接通航的有利时机,巩固发展对台经贸合作。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入岛招商。重点在促进现有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引进台资龙头项目,引进台湾大企业和推动重点区域招商等方面下功夫,加强产业配套,尽快形成产业链。进一步放宽台资投资领域,鼓励投向服务贸易业。继续做好四大台商投资区的产业分工、布局和协作关系,扩大与台湾高科技园区的合作交流。简化旅游出入境审批手续。搞好两岸定点直航试点。
(二)继续推进闽港澳合作。认真研究出台我国入世后加强闽港澳经贸合作的具体措施,建立闽港澳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协调机制,构建闽港澳长期、稳定、全面、密切的合作关系。扩大闽港澳经济合作领域,凡国家允许开放的领域,尽快对台港澳资本全面开放;对国家逐步开放的领域,积极争取对台港澳投资者开放的试点。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合作,加强闽港澳旅游促销部门和旅游方面的合作,共同开发旅游市场。
十三、突出功能开发,进一步办好各类开发区
(一)强化功能开发,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量力而为的原则,结合“十五”计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全面制订和完善开发区发展规划,切实把开发区规划建设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工业小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加快开发区整合步伐,筛选一批开发实绩显著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开发区作为全省重点开发区。完善开发区用地管理,引导开发区走出一条产业特色明显、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自主开发路子。
(二)推进体制创新,优化投资环境。理顺开发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封闭管理、放开经营”试点。加快开发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中介机构和开发公司对区内报关、包装、运输、码头、仓储、供水、供电、排污等项目服务力度,为企业营造全面、完善、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选择部分开发区开展“零费区”试点。完善对开发区的执法检查方式。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内设立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为开发区企业通关、招商、人员出国出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
2002年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分解立项落实方案
为了确保2002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现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力度。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依法破产或关闭部分矿山和“五小”企业。对不适合国有制经营的小企业实行改制,放开搞活。规范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建立省市两级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准备金制度,争取用2年时间基本解决我省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配合单位:省计委、财政厅、改革开放办、工商局
二、推进公司制改革,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吸收多元投资主体、股权转让、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力争年底前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70%完成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各类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全年力争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0家以上。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改革开放办
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
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研究出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授权经营公司外派监事会制度、国有产权代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市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省级国有资产营运体系改革方案,完成7家省属授权经营公司的组建,力争年底前实现全省80%以上的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纳入新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系的改革目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在组建后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并在两年内完成下属企业的改制改组工作。省属已授权经营公司年底前要建立外派监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