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财政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宏观管理体制
(一)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力度,完善“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支出保障程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选择水利厅等四个省级政府部门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推开,逐步在全省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办法,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县分税制财政体制。
(二)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推进金融改革。按照全国统一部署,选择部分银行业务及农村信用社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深化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市,健全经营机制,壮大自身实力。开展组建省级金融控股公司的调研。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对信用度高的农户予以信贷倾斜。完成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重组,建立新公司稳健、高效运行的机制。积极拓展保险业务,规范健全保险市场。查处非法金融活动和违规经营行为,整顿金融秩序,改善金融服务。
(三)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研究出台《福建省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划分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领域和责任。尽快实现企业投资的一般竞争性项目,由审批制向登记备案制过渡。政府对非经营性社会项目的投资逐步转向专业化运作和管理。建立新型的政府资助管理体制,加强对资助项目的跟踪评价审计,继续对有条件的项目实行项目组织招标制。建立健全规范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二是改革公用事业监督管理体制。政府对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城市通信等管道设施及公交线路实行专营权制度,制定具有约束力的专营权管理办法,对专营行业营运主体产生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服务质量、经营期限、收费标准、价格调整等进行规范管理。
七、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一)以市场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快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并积极争取上市。积极推动农业行业协会的组建与发展,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和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有条件的地方在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下,试行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二)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完善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培育粮食市场体系,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强与粮食主产省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抓好现有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不断总结改革经验。没有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地区,要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积极进行有关配套改革,做好基础工作。
(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政府批转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进一步放宽城市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城市户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全面放开小城镇户籍管理。各设区市上半年要制定出台城市户口准入的具体办法。
八、推进科教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全由推进转制科研院所产权制度改革。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逐步把转制科研院所改制为多元投资或科技人员持股的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科技型股份制企业。省属主要开发型科研院所今年内要完成企业化转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以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与科研院所紧密结合,提高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技术市场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科研技术成果参与收入分配过程中遇到的价值评估、确认等问题。
(二)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改革。改革广播、影视、报业、出版、发行等系统的管理和经营体制,逐步实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政事、事企分开,通过产权联合的方式组建报业、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集团。改革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搞好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