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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2002年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
2002年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2]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2002年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清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2002年建筑物平顶改坡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美化市容景观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在去年实施建筑物平顶改坡顶(以下简称“平改坡”)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再次将这项工作列入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的20件实事,继续在市区重点路段开展“平改坡”工作。为了确保今年“平改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今年“平改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在重点路段及视野开阔的繁华地区,选择已集中供热的楼房实施“平改坡”工作,按照全坡屋顶形式进行改造,以获得市容景观的整体效果。
  二、主要任务
  2002年,要确保全市完成12万建筑平方米(市内六区每区至少要完成2万建筑平方米)的“平改坡”任务。工作中要力争完成16.99万建筑平方米。根据摸底调查和集中供热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以下重点改造路段:
  和平区:五大道地区及南京路国际大厦周围;
  河西区:卫津南路(八里台立交桥—宾水道);
  河东区:卫国道(十一经路立交桥—顺驰立交桥);
  河北区:海河东路(北安桥—狮子林桥);
  南开区:复康路(八里台立交桥—王顶堤立交桥);
  红桥区:西青道(西站前街—复兴路口)、河北大街(金华桥—新红桥)。
  三、时间安排
  “平改坡”工作自2002年2月底开始至2002年9月30日结束,按四个工程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02年2月底前为调研、选址和动员阶段;
  第二阶段:2002年3月为方案审定、设计阶段;
  第三阶段:2002年4至8月为工程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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