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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市城市出租车计价器等价格的复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市城市出租车计价器等价格的复函
(吉省价经函字[2002]4号 2002年3月12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计价器维修、安排收费标准的请示》(长城乡字[2001]160号文收悉。经测算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
长春市按照国家规定更新安装的城市出租车税控计价器,其价格为每套1930元(含安装、检测、保修费)。
出租车防伪传感器的价格(包括安装费)为160元。
出租车新式LED顶灯的安装价格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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