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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4.整顿规范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大力开展“依法治旅、以德治旅”和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旅游企业建立《诚信经营公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市星级饭店和导游队伍中开展争创“十佳星级饭店”和“文明导游员”活动。探索通过创建文明工作,促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的方法,组织专门力量,对正确消费和依法维权进行宣传引导,培养成熟的消费市场。
  五、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3月14日-3月31日):宣传、组织、发动阶段
  制定全市整顿和规范实施方案,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召开整顿和规范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市里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整顿方案,并将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新闻媒体要加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宣传,扩大整顿声势。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机构、人员,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
  第二阶段(4月1日-9月30日):治理整顿阶段
  综合执法机构及旅游监察大队等执法队伍对旅游市场进行重点整顿,集中检查,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结合“五·一”、“十·一”黄金周,对旅行社、导游和重点旅游景区(点)的环境秩序进行集中整顿。4月1日至4月30日,对非法从事“一日游”客运的“黑车”集中进行整顿;4月15日至8月15日,对旅游车船集中进行整顿。在整顿期间,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重庆市旅游协会和市消委将公布一批“信得过旅游消费场所”;建立起“社会导游”管理中心;新闻媒体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协调小组对工作进程和情况以简报形式通报成员单位。各地区、各部门对在整顿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市整顿和规范工作协调小组提交整顿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9月1日-12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
  市整顿和规范工作协调小组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对在整顿工作中不负责任,消极应付的部门提出通报批评,对面貌无明显改观的优秀旅游城区,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无明显效果或出现重大投诉的,取消优秀旅游城区称号。与此同时,作好准备,迎接国家对我市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检查验收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

  附件:

重庆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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