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合同协议和备案制,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必须与境外合法地接社签订协议,并报市旅游局备案。
(3)建立出境游跟踪调查制度,发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调查表》,调查表回收率不得低于单团人数的80%。
(4)加大对违反国务院“六不准”规定的旅行社和领队查处力度。
3.整治目标
通过出境旅游市场的整顿,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旅游者无重大旅游投诉。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为了保证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启动创优工作机制,成立重庆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协调小组,落实整顿工作责任。
组 长:陈际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尊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况由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庆瑜 市旅游局局长
胡振业 市交委主任
金起农 市工商局局长
林育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冯建新 市委宣传部助理巡视员、新闻出版处处长
丁 纯 市交委副主任
刘旭东 市市政委副主任
邹积屏 市旅游局副局长
田光平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周余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卫东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吴昌培 市卫生局副局长
何 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光华 市园林局副局长
厉 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吕长富 市质监局副局长
重点旅游景区(点)所在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分管领导。
协调小组按照“块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落实整顿和规范工作责任制。负责全市整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整顿和规范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制订重庆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负责整治工作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收集、综合、反馈整治工作动态及总结、评比工作。
(一)旅行社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地税局配合。
(二)出境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三)导游和非法“伴游”、“陪游”的整顿和规范,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配合。
(四)旅游车船(含驾驶人员)和非法从事“一日游”客运“黑车”的治理,由市交委牵头,市旅游局、市公安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