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继续重点抓好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重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培养法律素质,继续组织好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国理论、WTO有关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新颁布重要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每季度1次的学法日制度。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依普办要根据我市“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制定《杭州市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意见》。结合学习《全国领导干部学法读本》,对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同时,要认真贯彻中宣部、人事部、
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精神,制定我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考试实施方案。市直机关党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干部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继续深化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探索以在校学生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思路,力求在课时、教材、师资等方面有新突破。要继续推广“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制学校”等已被实践所证明的成功做法,认真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结合今年全省将实行的中小学校长和法制教育课程任课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外来人员法制教育新方法,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在外来人员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三)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WTO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市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组织各类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对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WTO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管理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结合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实际,采取措施,促进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
(四)搞好农村法制教育。围绕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运用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大力推广“法制下乡”、“法律进农户”等农村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不断开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提高农村法制教育实效,使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干部和党团员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