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福建省
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闽价[2002]检134号 2002年3月19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物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粮食局、农民负担监管办、电业局:
  为推动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国家计委于2月25日召开了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电视会议,对正在开展的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做进一步动员和部署,并把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作为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战役,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为贯彻此次电视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的重要意义
  农民负担问题不仅是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经济问题,还是关系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党和政府威信的严肃的政治问题。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各级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指示精神上来,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锲而不舍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明确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的主要任务
  今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的重点:一是各地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以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是否规范、合法;二是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的政策,坚决查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三是农民建房收费,主要检查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公务交下属单位进行有偿服务等行为;四是农村教育收费,主要检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规定越权出台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拒不停止执行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代收费用等行为。各地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检查力量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对粮食收购、外出务工、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等方面收费的检查。在检查中,各地要抓住重点,选准突破口,以带动整个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深入有序的进行。关于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时间,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延长,但最迟在2002年5月底之前必须完成,并以地市为单位向省物价局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