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级储备粮油主要用于调节市场粮油供求,平抑市场粮油价格;安排灾区救灾救济、贫困人口的口粮供应;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其他各种需要等。
三、市级储备粮油的库存管理
(六)市级储备粮油要按照搣相对集中、调度便利、储存安全攠的原则进行布局,并逐步实现搣市级储备粮油存放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直属储备库攠的目标。
(七)市级储备粮油的布局和承储库点、仓号(油罐)等由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按照上述布局原则提出具体方案,报市粮食局审核确定。储备粮油承储库点、仓号(油罐)一经确定,承储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调整,必须再次报批。
(八)市粮食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的资格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也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储备粮油承储单位。
(九)市粮食局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储备粮油出(入)库轮换具体细则。
(十)因特殊情况需动用市级储备粮油,须先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粮食局、财政局会同农发银行联合下达出(入)库计划,市粮食局开具搣出(入)库通知书攠,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凭搣出(入)库通知书攠,按计划组织实施。
(十一)市级储备粮油管理要严格执行搣一符、三专、四落实攠的规定,做到帐实相符,专人管理、专仓储存、专帐记载,数量、质量、品种和地点落实,并实行专仓挂牌储存。
(十二)承储市级储备粮油的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各级库存实物台帐,完善上报和监督制度,切实做到搣帐帐、帐表、帐卡、帐实攠相符,自觉接受市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对储备粮油库存的监管。承储单位必须使用市粮食局统一的帐、表、卡及仓牌,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各种储备粮油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更不得拒报。
(十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及其他承储单位要加强储备粮油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定期检测粮油品质,建立储备粮油质量管理档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事故要边处理边上报,不得隐瞒。对鉴定为搣不宜存攠或存在其它质量问题的储备粮油,要及时进行处理。
(十四)各承储单位要按照搣以防为主、综合防治攠的保粮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制度。要高标准地搞好搣一符四无攠(即帐实相符,无变质、无害虫、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储粮(油)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科学保粮(油)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