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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和外环河工程义务劳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参加义务劳动的范围是: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宝坻区、武清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和平区、河西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市教育、卫生、交通、政法、商业、宣传、科技、规划建设、计划、金融(综合经济)、农委、经委、外经贸委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港油田、铁十八局、中建六局等中央驻津单位干部职工;驻津部队、武警总队官兵。
  义务劳动任务主要是挖掘、填垫上方(各单位任务量见附表),不能直接参加义务劳动的单位,可以资代劳,校每立方米5元的标准,向工程所在区交纳相应的费用,由所在区代为施工。
  四、具体要求
  外环线绿化带工程:各参加义务劳动单位在3月20日前完成春季植树立方任务,10月底前完成秋季植树的清废和填垫土方任务(各单位任务量见附表)。在3月份及秋季组织几次大型义务植树劳动。
  外环河打通工程:没有村庄占压段4月底完成;村庄占压段9月底完成。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由市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区组织绿化带建设义务劳动。市有关委、局和有关单位负责下达本系统和所属单位的建设任务;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区县参加外环河义务劳动;市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团市委、市教委、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市绿化办、市水利局负责安排驻津部队、大专院校及社会各界参加义务劳动。
  环城四区、农垦集团、市水利局负责按附表所对应的单位将任务量落实到地段。
  全市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外环线绿化带建设义务劳动当作一件大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动员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发扬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做到有条不紊,不走过场,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义务劳动任务,为外环线绿化带建设贡献力量。
  附:1.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义务劳动任务分配表(略)
    2.外环河打通工程义务劳动任务分配表

                        市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二年三月一日

  附2

外环河打通工程义务劳动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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