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及相应的控制手段,力争在2005年前建成覆盖全市农业主导产业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有毒有害物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20、打造农产品品牌,扩大农产品知名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指导申请国际商标注册。鼓励原产地域产品积极申报原产地域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涉农部门要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产品展销会和推介会。整合品牌资源,实行品牌共享。对获得驰名商标和国家级、省级著名商标、名牌称号的农产品,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水平
21、建立农业产业化科技开发专项资金。市科技局每年从市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市农业产业化科技开发,重点扶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农业龙头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水平。
22、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使科技进步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贡献率有明显提高。农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要面向农业生产实践主战场,进一步明确科技攻关重点,优先研究开发一批关键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要积极投身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23、建立和健全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允许民营农业科研机构承担国家农业科研开发项目,参加国家农业科研攻关项目竞争。经批准注册登记的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可享受国有农业科研机构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组建研究开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使企业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
24、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利用搣农函大攠、搣农广校攠,开展搣绿色证书攠、搣双学双比攠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龙头企业经营者现代企业管理、WTO等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