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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收费许可证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收费许可证的通知
(粤价[2002]91号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路桥收费管理,配合做好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现决定从2002年7月1日起,全省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启用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的收费许可证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制(样式见附件1),并于近期下发到市,申领、发证、年审等管理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收费站悬挂的许可证牌也应按新的统一样式(样式见附件2)同步更换。
  二、第一批换领新证的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名单见附件3,请及时通知收费单位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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