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各级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办好市五套班子领导法制讲座、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组织好全市干部统一学法考试,支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做好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有关配套措施。各区(县级市)、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认真抓好处级以下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从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在继续抓好“四坚持”(坚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抓好师资的培训,坚持法制教育副校长制,坚持多层次教育网络)的基础上,重点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化,规范化建设。由市普法办联合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团市委在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统筹规划、组织全市青少年学生进行学农、“三防”教育等社会实践集训,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各区(县级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建立区域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充分发挥少年宫、文化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向阵地化、经常化、规范化发展。
(三)积极拓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经贸委、
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监督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和外来工的法制观念。在全市范围内抓好二至三个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工学法用法示范点,并召开全市经济工作部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引导全市企业大力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增强企业适应国际规则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广泛开展基层普法教育。对城市居民的普法,各区(县级市)要结合文明创建活动,以社区为基础,整合开发街道社区资源,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新路子。全市抓好二至三个试点,年底进行经验总结,逐步向全市推广。对农村村民的普法,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以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重点宣传《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土地管理法》;继续办好农村基层干部法律培训,以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认真抓好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结合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公民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