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是全国和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学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自治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自治区经贸委牵头会同自治区成品油清整办各成员单位进行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领导和协调,自治区成品油清整办在原有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自治区建设厅和国税局为成员单位。各地要按照新政办[2001]176号文件和自治区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办法,健全相应机构,保证工作经费,加强组织协调。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工作开展不得利,应付走过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综合治理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扎扎实实地把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自治区经贸委负责全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完善加油站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重点核查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和燃料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严肃查处越权审批、违规建设加油站行为,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打击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严厉查处经销劣质成品油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土炼油场(点);自治区公安厅负责指导和协调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自治区建设厅负责指导和协调检查加油站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检定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行为;自治区国税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打击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中油、中石化驻疆炼化企业负责制定成品油和非标号成品油出厂的管理办法,中油新疆销售公司和中石化新疆新星公司要对系统内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并加快推进销售成品油信息网络、成品油连锁经营体系和配送中心的建设。
(四)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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