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和
防伪标志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财综[2002]30号、苏价费函[2002]34号
2002年3月18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和防伪标志项目收费标准的函》(苏质技监计发[2002]10号)收悉。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你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有关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每证10元(含正本、副本)。
2、防伪标志每张0.03元。
3、对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的公告费,按实际支付给报刊的数额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