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
今年是实施退耕还林的第一年,工程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已成立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县(市)区、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组成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重点抓好规划布局,政策调研,总结推广,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实行严格的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按照市政府与有关县(市)区政府签订的责任状要求,县与乡、乡与村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建立年度考核制度,把工程进度和质量作为考核县、乡党政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要利用各种形式、渠道,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具体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广泛发动群众,把他们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各项目县(市)区要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搞好规划设计,做到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内容具体。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相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把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到山头地块。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由省、市审批,并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积极探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骨干工程招投标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各项目县(市)区要在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围绕促进项目工程建设,对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证发放、林权证发放、使用期满后的地上财产归属、税费等作出明确规定。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利益机制以及工程建设的监管机制等,通过完善优惠政策,调动农民开发治理的积极性。要按照“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认真落实个体承包责任制。同时积极鼓励农民群众、企业、社会团体,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投资投劳等方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四)依靠科技,提高效益。要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立地和自然条件、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科学确定树种组合、治理模式,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成熟科技成果的组装和应用,积极推广集水保墒、容器苗造林、地膜覆盖、保水剂等抗旱保水技术。今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重点用于保水剂的推广应用,实行统一价格、招标采购、定额补贴、凭票报账的办法,切实将这一技术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提高造林成活率。要以耐旱、耐寒、耐瘠薄、抗逆性强的树种和乡土品种为重点,搞好优良苗木的生产和供应。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项目区群众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增强农民群众应用先进科技成果的能力,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