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
我区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实行跟踪责任制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42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鉴于广西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我区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广西对口支援三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王万宾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张振东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腾冲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袁智 自治区经协办主任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郑作广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苏湘群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韦吉田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谭明杰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余小军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黄德举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卢卫中 自治区工商联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协办。袁智兼任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经协办副主任陈端喜任办公室副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区
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实行跟踪责任制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43号)
南宁、河池、百色地区行署,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钦州市、梧州市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开放带动”和“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配合各地区行署、地级市人民政府落实利用外资目标,加大我区利用外资工作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实行跟踪责任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跟踪责任制的重大利用外资项目是指合同或协议外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我区2002年第一批实行跟踪责任制的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共23项(详见附件),预计2002年已签合同项目能实现进资144I6万美元,已达成合作协议能转签合同的有13项,外资额103041万美元。各有关地(市)一定要狠抓落实。加大对本地区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力度,对每个项目都要明确一个跟踪小组,指定负责人,并于4月30日前将负责人名单报自治区外商投资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