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深府办[2002]28号)
《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迳与市民政局联系。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的力量,积极推进以加快殡仪设施建设,巩固火化率,清理乱埋乱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火化率一直保持100%,并开展了骨灰处理方式改革和清坟专项治理,文明、节俭办丧之风蔚然形成,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但是,全市殡葬工作仍存在发展不平衡、殡葬管理力度仍需加强、旧的丧葬习俗仍需加快改革等问题。为使我市殡葬工作在今后5年有较大的发展,适应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依法强化殡葬管理,继续推行火葬,破除封建迷信,倡导文明、简朴、节俭治丧新风尚,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基本任务
今后5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强化殡葬管理,优化殡仪服务;全面开展“三道两区”清坟专项治理工作,实行骨灰多样化处理,节约殡葬用地;改革丧葬习俗,实现葬法和葬礼改革的同步进行;切实改善殡仪场地设施条件,加强墓园规范化管理。
三、实现目标
(一)巩固火化率100%。
(二)继续开展清坟专项治理,2003年全市完成“三道两区”清坟扫尾工作,至2005年除合法墓园之外,全市实现辖区无坟化。
(三)加强对火化后骨灰的管理,大力推行骨灰植树深埋、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多样化骨灰处理方式,促进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